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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四大产业政策解读

合肥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四大产业政策解读

据合肥日报报道,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形成资金合力,支持产业优化升级,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形势及合肥市产业发展特点,陆续出台了支持工业、农业、自主创新、服务业四大产业政策,政策出台以来,对合肥市经济发展、产业升级起到了良好的引领推动作用。按照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经济形势发展变化要求,四大产业政策每年修订完善一次,目前,2013年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四大产业政策,已由市政府分别以合政[2013]66、67、68、69号文件发布,配套的政策实施细则也已出台。“四大政策”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1年。

合肥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试行)解读

今年工业政策,将继续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发展集聚化等方面着力,进一步推动合肥市工业做大总量、优化结构、创新发展、全面转型,加快构建既与世界接轨又有合肥特色的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

新兴产业,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爆发性增长。

对获国家批准或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以自主创新为主题的各类产业基地、国际创新园,给予所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100万元奖励,专项用于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

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效果显著并且考核优秀的,给予30万元奖励。

各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使用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含公共服务场地),按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在肥创新创业享受哪些扶持?

鼓励发明专利产业化。对企业专利授权一年内产品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50万元资助。列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资助。

建立健全适应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联合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动产质押等新型质押贷款,上述质押贷款发生风险亏损的,给予风险亏损额30%、最高1000万元资助。

如何鼓励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

对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启动经费5万元资助。对在站工作的博士后每人每年给予生活补助经费2万元。

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高层管理人员(限名额),年薪10万元以上,且所处企业当年销售收入和上缴税收增幅在20%以上的,将其工资收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省、市留成部分按同等金额奖励给个人创新创业,个人最长享受政策奖励期限不超过5年。

对总部企业新引进的高管(限名额)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三年内按其等额标准给予奖励。

新引进国内外知名特色餐饮企业直营连锁店,企业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三年内按其等额标准的50%给予奖励。

国内外知名特色餐饮企业,每新增1个直营连锁店,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经市民族事务主管部门核定的清真餐饮企业,在合肥市连续合法经营一年以上、营业面积达350m2以上的,给予房租补贴。其中,营业面积达350~1000m2的,给予80%的租金补贴;营业面积达1000m2以上的,给予90%的租金补贴。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租赁房屋中未直接用于清真餐饮的面积不计入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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