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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中要注重乡村公共空间构建

摘要:乡村公共空间独特的价值、存在的问题要求我们须在乡村振兴战略中重视公共空间构建,进而为我国乡村振兴提供精神动力,激发发展活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七大战略之一,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指明了新时代乡村发展的方向和新思路。乡村公共空间独特的价值、存在的问题要求我们须在乡村振兴战略中重视公共空间构建,进而为我国乡村振兴提供精神动力,激发发展活力。

  为乡村振兴提供精神动力

  广义上来讲,乡村公共空间是指人们可以自由进入,并进行各种思想交流的公共场所和制度化的组织与形式,既有物质实体的内容,如祠堂、庙宇等,又具有社会精神的内容,如村史家谱、乡风民俗等。这些乡村公共空间都是乡村文明的重要载体。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乡村公共空间承载着村落悠久的文化传统、历史记忆和村民的乡愁情感,体现着村民的文化观念、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具有文化规约、社会认同、心理安慰与心灵净化等重要功能。同时,公共空间作为聚落精神空间、交往空间的集中体现,是村民的情感寄托和精神归宿,对传承乡土文化、维系社区感情、增进农户交流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乡村公共空间具有重要的历史、社会和文化价值。加快乡村公共空间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公共空间特有的价值可为乡村产业兴旺提供基础保障,为居住环境注入文化内涵,为乡风文明提供空间载体,为社会治理提供组织归属,并解决生活富裕农民的需求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最终为乡村振兴提供精神动力,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正在消解的中国乡愁故事

  乡土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乡土文化的繁荣是民族文化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把文化繁荣昌盛作为民族复兴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对民族文化的重视。而在我国农村社会的变迁过程中,一些乡村存在简单复制城市“现代化公共空间”、空间布局不合理、传统文化景观遭到破坏、公共组织功能逐渐弱化等问题。特别是传统的由宗族、亲缘、地缘等深层社会公共关系网络建构的乡土公共空间正在逐渐消失,现有的公共设施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完全满足更多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不能满足农民的精神和心理需求,村落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不能得到很好传承……而乡村公共空间改造带来的观念冲突、拆迁、环境污染等问题,已制约了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这些问题不仅对中国的乡村记忆带来了较大影响,而且正在消解着中国的乡愁故事。因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通过建设乡村公共空间来重拾乡村记忆、安放“乡愁”、保护优秀乡土文化、延续乡村历史文脉,对于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增强文化自信、实现城乡融合都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规划村落的公共空间布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除了解决产业、土地、就业、生态、人才等问题,还需结合乡村公共空间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构建。

  一是合理规划村落的公共空间布局。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尊重农村地域特色,尽量避免破坏原有的空间格局和简单复制城市“现代公共空间”,要合理配置农村基础设施,提高乡村人居环境质量,切实保护好传统古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的文化遗产和建筑风貌。

  二是充分尊重农民作为公共空间主体的意愿。农民是乡村公共空间的主体,只有尊重农民这一主体的空间意愿、需求,尊重农户的生产生活习惯,公共空间的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所以,乡村振兴要因农制宜,结合地域空间、文化空间元素,吸引农户广泛参与,满足不同公共空间主体的综合需求。

  三是注重对农民精神层面公共空间的营造。要保护和弘扬传统村落形成的乡土文化、宗族文化、耕读文化,保护好历史记忆和人文精神,繁荣乡土文化。同时,合理建设一些与农户生活息息相关的休闲娱乐空间,使得农民在生产生活之余能够有空间开展娱乐活动。

  四是注重对乡村特色公共空间的传承保护。要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挖掘当地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整理乡村历史、乡规民约、家风家规,培养乡村民间艺人,传承好民间艺术,还原当地风土民情,使传统村落的优秀非物质文化活动得以传承与保护。 

  五是营造多元主体参与的公共治理环境。要在政府指导下,发挥村委会、社会组织、“乡贤”等组织型公共空间的重要作用,激励群众合力共建美丽乡村。要通过建立常态化的机制来充分实现乡村公共事务公开和透明,增强农民参与村庄事务的积极性,形成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提出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农村社会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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