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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特色小镇需要防止穿新鞋走老路

摘要:在城镇化转型的大背景下,发展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必须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防止“穿新鞋走老路”。

在城镇化转型的大背景下,发展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必须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防止“穿新鞋走老路”。

第一,特色小镇的建设不能沿用老思路、老办法,必须在探索中实践、在创新中完善。浙江的特色小镇经验就是融入了所有的改革,特色小镇的定位是综合改革试验区,凡是国家的改革试点,特色小镇优先上报;凡是国家和省里先行先试的改革试点,特色小镇优先实施;凡是符合法律要求的改革,允许特色小镇先行突破。这就是制度供给上的创新。

第二,要尊重和顺应市场的选择。特色小镇的成败不在于政府是否给“帽子”、给政策,关键在于企业是否有动力、市场是否有热度。特色小镇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摒弃“先拿牌子、政府投资、招商引资”的传统做法。在特色小镇建设选址中,应是市场化过程中具有一定资源禀赋和消费群体的地方,不能政府凭空规划。这是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根本。

第三,创建制代替审批制,即国家不是事先审批,而是采用“宽进严定”的创建式,让地方自行创建,经过评估效果不错以后再给予政策支持。政策扶持方式由“事先给予”变为“事后结算”。 特色小镇只有在年度考核合格或验收命名后,才能获得土地和财政方面支持。

第四,特色小镇建设必须打破原有行政架构。特色小镇不是政府再办一个有行政级别的开发区、产业园区之类的行政区域,而是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建设非行政化的新的发展平台。特色小镇管理和服务体制方面要有所创新,完全市场化、公司化运作。要凸显企业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决定性作用,由投资建设主体推进特色小镇项目建设。

第五,特色小镇建设可以从浙江模式发展到全国的复制。经过浙江、四川的实践,中央领导对特色小镇高度重视,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即将启动对全国特色小镇建设的政策指导和有力支持,准备选择一千家特色小镇予以支持,这意味着特色小镇建设将在全国进行推广复制。

第六,特色小镇建设必须因地制宜,防止一哄而起。浙江模式可以学习推广,如“小而优”“集约”“新经济”等特征,但必须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践和推广。各地区搞特色小镇建设,必须明确自身发展阶段,防止“大跃进”。

第七,要注重发展特色产业,不搞千镇一面。产业立镇,产业先行。特色小镇的基础是产业。不同地区应根据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地域文化、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市场要求,确定各自小镇的发展重点。浙江可以搞大数据、沃尔沃、袜子等高端化的产业,中西部地区要根据实际条件,发展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民宿经济等,这些也是新经济,旅游业态的创新也是新经济,种植业、养殖业都可以升级为新经济。比如婺源的油菜花,原本只是传统的种植,后来经过旅游开发,逐步升级为特色旅游,将来还要升级到艺术层面,这就是新经济。要从那些成长性好的新兴产业的聚集地中产生。即便是历史经典产业,也要能够推陈出新、能够“化腐朽为神奇”。

第八,特色小镇必须坚持企业主体,专家规划、专业设计、市场选址、企业选业、投资者选项目。政府引导要顺势而为,尊重市场,不能大包大揽,不能拍脑袋上项目,不能借机扩充政府权力搞审批,防止以特色小镇之名建机构、增人员。防止刻意包装项目,人为拔高升格,人为造城、造境。防止把特色小镇又搞成新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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