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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农业电商产业发展

摘要: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指出,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加快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创新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进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加强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与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

    一、新政推动农业电商发展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指出,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加快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创新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进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加强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与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实施“快递下乡”工程。鼓励大型电商平台企业开展农村电商服务,支持地方和行业健全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商发展的农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标准体系。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大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力度。   

    在2016年及未来5年期间,各项涉农电商政策,如促进政策、监管政策、长期发展政策会得到进一步落实,农业电商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二、农产品电商呈现十大发展新趋势

    规模化。据统计,未来5年,我国农产品电商交易额占农产品交易额的5%,涉外农产品电商交易额将占1%,农产品移动商务交易额将占2%。同时,我国农资电商、农村日用工业品电商、农村再生资源电商将得到较大发展。2015年,农村供销合作社、邮政、电信等部门在农村领域的发力,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标准化。农产品种养加等全产业链过程的工厂化,农产品电子商务越来越规范、标准,农产品“三品一标”产品占整个电商的比例将超过80%,生鲜农产品电商将实现“三品一标”化,占农产品交易额比例超过6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拟定四类商品将不退。《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网上监测规范》标准已经立项正在撰写。    

    多功能。农产品交易平台的功能越来越多样化,有交易功能、展示功能、信息功能、外向型功能、上下延伸的供应链功能、融资功能等。经过5—10年的努力,冷链物流效应将得到充分发挥:一是成本降低,二是效率提高,三是品质提高,四是给“新农人”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区域化。农产品电商是电子商务的皇冠,生鲜农产品电商是皇冠的皇冠。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生鲜农产品电商的区域化越来越明显,随着区域化电商的发展,也使其越来越有效率。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可以通过平台建设,进行专业化分工,基地只负责产品生产环节,电商只管发展用户和服务用户,物流外包给专业生鲜物流企业,可同时解决标准化、产品安全性、冷链物流等三大难题。     

    全渠道。网上与网下相互融合。网上渠道指平台、自营、平台+自营相融合;网下渠道指社区店、便利店网络及其电子菜箱、智能菜柜等新型业态涌现。

    体系化。网上期货交易、大宗商品交易、各类批发交易、各类零售交易、各类易货贸易等多种方式、多种市场逐渐体系化,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形成相互联系、相互融合的关系,而不是“板块化”关系,形成了我国大市场格局。

    国际化。随着我国经济一体化,我国每年进出口农产品1900亿美元。2014年、2015年,我国粮食进口超1亿吨(其中,2014年大豆进口7000万吨、2015年8000多万吨)。农产品跨境电子交易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商务部在“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中提出,在国外建设100个海外仓的行动计划。 

    智能化。随着“三网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应用,移动商务对新一代电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微博、微信、微店“三微”营销,促进农产品电商进入一个精准营销新阶段,智能交易、智能支付、智能物流、智能配送、智能仓储等,新信息技术革命带来新机遇。

  法制化。《电子商务法》预计2017年底出台,与之相适应,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将不断完善。同时,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农业部、海关、税收、银行等加强电商管理,出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销售商品质量抽检有关规范》等,提高消费者维权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社区化。 随着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社区电商将扮演重要角色,农产品的性价比会很高,生鲜农产品电商更被消费者接受、生鲜电商企业开始盈利。以社区为主力的移动端涉农电子商务占主体,产地直发影响力降低,生鲜电商物流冷链等问题可以得到很好解决。

    三、农产品电商面临的问题
2015年我国农产品电商呈现政府推动和市场推动的“双重特征”,一方面,政府推动我国农村电商的发展,国务院、商务部、农业部、财政部、扶贫办、工商总局、证监会、银监会等10多个部委发布了50多个文件。另一方面,在市场的驱动下,阿里、京东、苏宁等大型企业进入农村,“两超—多强—小众”的农产品电商市场格局,使农村电商、农产品电商、农业电商由蓝海变成红海。政府“多头”推动和市场“扭曲”混战,使得农产品电商市场复杂化,以价格为竞争手段、以疲劳促销为主要方式的“双十一”使营商环境变得恶劣,优质农产品不能优价、农民卖不出去农产品或卖不出好价钱,刷单导致的诚信体系的缺失等问题,甚至比农产品电商物流配送的滞后更影响着农产品电商发展。

    四、促进农产品电商发展的建议

    加快农产品电商转型升级。把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民收入作为衡量农业电商的根本标准,避免搞花架子、形式主义、电商泡沫。要鼓励电商平台加快转型升级;加强部门协调,探索多部门协调统一的发展,探索建立农产品电商的联席会议制度;引导农产品电商认真研究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模式,讲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避免脱离实际“传统电商”;加强农产品电商的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农业电商的生态环境,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电商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加大对农产品电商监管力度。 当前政府对农产品电商政策是“促进发展”“加强监管”“长期发展”,政府应加快由促进向监管的重心转移:

    一是加快农产品电商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共同促进尽快出台《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范。加强对大电商垄断行为的监督管理,保护特色电商、小众电商的平等竞争,创造农产品电商优质优价的营商环境。

    二是营造良好的农产品电商市场营商环境。明确网络平台的第一责任人,当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电商平台必须履行实体市场先行赔付的商业惯例,事后再去追溯商户的责任。建立电商平台信息通报制度,加强跨地域联动,加强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监管。

    三是明确农村电商的重点不是工业品电商下乡,而是农产品进城的电子商务。农产品电商应成为农民增收、创收的重要工具。

    充分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协调、自律、规划、监督、评价、会展、培训等作用,促进农产品电商可持续发展,整合现有各种电商的交易、物配、支付等资源。在对网络期货交易、大宗商品交易方面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减少过多、过滥的行政监管。

    加快农产品电商企业转型升级。农产品电商企业,包括农产品企业和农村合作组织应积极参与转型升级。各类电商企业(电商交易企业、电商支撑企业、电商衍生企业)、各类实体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企业和合作组织应大力发展O2O模式创新,推进电商与传统实体产业的O2O融合发展,避免“两张皮”或相互冲突。

    认真借鉴其他国家经验。有关人员应认真研究FreshDirect(生鲜直达)、PeaPod(最早利用电商售卖食品杂货[生鲜]的公司)、RelayFoods(食品食材网站)、沃尔玛等国家及地区的农产品生鲜电商模式,还应研究一些国外农产品供应链成功模式。只有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形成良好的农产品电商营商环境,农产品优质优价,农产品电子商务才能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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